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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3-05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历年举行单独招生工作的经验,特制定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为了方便单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期间另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生效、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以及建筑类、美工类、计算机类中职考生(职高、中专、技校)。

2、考生外语语种只限英语考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参加过学院2015年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并已经被拟录取的以及拟录取后提出退档申请的考生不得参加学院2015年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签到地点与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2015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为方便考生报名,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形式。

2、报名签到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本部

3、网上报名时间: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201539900整至20153131700整;现场报名签到时间:20153148301730

4、考生需在考试前在考生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打印《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并加盖其公章生效。

5、注意事项:报名签到时携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单独招生计划

以上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

六、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审查:各盟市考点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考试前,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www.imaa.edu.cn)一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

第二次考试时间:2015314报名签到;20153158301130单独招生考试。

3、考试地点:

第二次考试地点:只设呼和浩特市考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本部),其它盟市不设考点。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4、考试内容:

1)普通文理科类试题内容

普通文理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及综合素质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200分,其中四个部分总分值各为5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特长展示等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2)对口高职类试题内容

对口高职建筑类、美工类、计算机类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及综合素质等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200分,其中对口专业综合总分值为150分;综合素质总分值为50分。对口高职类试题的命题依据“三校生”考试大纲(对口高职建筑类、美工类、计算机类)。综合素质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特长展示等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对于音、体、美等特长考生的遴选,由学院军体部、团委、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评委,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面试特长加分实施办法》的规定,择优选拔。

5、考试形式:计算机答题。

6、收费

根据内发改费函【2014122号文件,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现场报名及签到时须交纳考试报名费为200/人;凡考生自行放弃考试的,学院则一律不予退款。

七、录取

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对口高职建筑类、美工类、计算机类考生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或者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的考生,学院经向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予以免试入学,进入对口专业就读。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考生成绩,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但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同一科类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考生成绩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考生所报志愿专业最低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尊重考生本人志愿,予以退档处理。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按照综合素质部分成绩高低为优先的原则录取。

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特长加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音、体、美等特长考生进行特长项目测定,得出考生特长加分数值。加分后总成绩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个人意愿,任选2015年单独招生所设专业就读(就读专业必需为与考生科类一致的专业)。

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届时与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九、纪检监督

电话:0471-66040280471-6609877

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该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471-3996910fax),0471-3994802 0471-3955176

邮政编码:010050

E-mail:zsb69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