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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0号)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7-27 00:00


转自: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分(即总分加高考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网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27日8时开始填报志愿,11:30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1:40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3、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当前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4、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4:00

      
      

401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00

      
      

361-4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00

      
      

321-36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7:00

      
      

281-32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

      
      

241-28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9:00

      
      

201-2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20:00

      
      

其余考生(201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考生应阅读《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本书印刷前未审核发布的院校招生章程可登录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相关内容,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所报院校及专业,并记录好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登录《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按要求进行网报志愿, 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参照每小时公布的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投档与录取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科类招生计划数1:1进行投档。

  本科和高职高专批都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其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有类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说法的,一律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其他院校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如院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与我区招生政策不符,按我区规定执行。

  安排专业时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改革试点招生计划”(即区内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的“改革试点招生计划”,专业备注为职业本科)和区外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的,文科依次比较实考总分、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依次比较实考总分、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分数高的安排专业;区内院校“改革试点招生计划”以外的其他计划录取专业时遇到平行分考生全部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根据各科类生源分布情况,在下次网上征集志愿前,将跨科类、跨专业调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调整的专业各次志愿录取最低分将有所变化。

  五、注意事项  

  1、请加入加公众微信“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号nmgzskszwx),及时了解详细招生政策解读。

  2、填报志愿期间,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招生计划、相关专业说明将在网报系统和“2015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显示或发布相关信息。凡在网报系统和“2015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显示和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本栏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 

  3、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取决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院校录取规则下的录取结果基本吻合;使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   4、少数民族加分与其他项目加分累加、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区外院校可能不承认,报考时请慎重参考投档分排名。

  5、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填报志愿场所工作老师反映,老师通过“2015高考网报志愿”RTX群及时将情况报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并等待解决。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7、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这样别人即使有了密码也无法非法填报志愿。

  8、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想借此乘机非法获利。 

  11、本公告要求若与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